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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李笑来《人人都能用英语》这本书的那一刻,就像是阴暗之中射进一束光。书里说了不少“实话”,让我真正的看清自己。看过这本书,我终于坚定下一些事情。有些错误,真会错一辈子,还乐此不疲。有的看似美好,真就是对自己的一种欺骗。看清这个世界,如同哈利波特中说的那样。

永远不要相信任何能够独立思考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头脑藏在什么地方。

笑来老师的所有书都是“开源”的,在GitHub上可以找到他很(quan)多(bu)书的markdown版本,这点让我非常钦佩,很少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有许多人对版权问题乐此不疲。废话不多说,今天主要是分享读书笔记以及一些感受,全书读完共摘录上万字,在此做整理,记录触动。

1. 可塑的大脑与扯淡的借口

**几万年前人们能够做出这样神奇的作品,说明那时人类的大脑就拥有足够的潜力,而今天我们的发展和进步,某种意义上就是开发这种潜力的结果。 **之前的人类大脑并非没有能力处理语言文字, 而是没有语言文字可供处理。 两点结论:

  1. 大脑是可塑的,2) 语言能力是后天习得的。

大脑不仅是可塑的,并且它自始至终都是可塑的,甚至它还会重新组织自己(Reorganizing) ,只不过,证明过程格外地不顺利。

大脑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可以利用其它未受损的部分重新习得受损部分的功能。尽管某一部分受损且不可恢复,但,她大脑的另外一个区域已经被开发,能够别无二致地完成受损区域曾经能够完成的功能。 Taub 教授 CI 疗法的成功首先证明区域论是错误的(至少不是完全正确的)——大脑可以重新组织自己;其次证明大脑自始至终都是可塑的,甚至可以重组——即,用一个新的脑图完成原本由受损的脑图完成的功能;最后证明的也是最重要的:脑图之间存在着相互竞争——所以,为了治好受损的右臂,要先把未受损的左臂给限制住。如果不把未受损的左臂给限制住的话,那么左臂的脑图将永远处于优势,进而,使得大脑对已经受损的右臂产生“习得之弃用” (Learned Nonuse) 。

成年之后,第二语言学习显得更为困难的原因并不在于关键期论所说的“此后大脑不再可塑” ,而实际上在于这是第二语言所使用的脑图要与已经形成强大势力的母语脑图竞争——当然越来越难。

结论:

  1. 什么时候开始学都不晚; 2) 只要方法得当,并加以时日,一定能学好。

在学习这件事儿上,相信自己一定能学好,并不一定保证真的能够学好; 但是, 反过来, 如果相信自己不可能学好, 那最终真的就不可能学好。 所谓“自证预言” (Self-fulfilling prophecy10)就是这样,总是在负面起作用。 不计其数的人在不经意之间把“假说”当成了“定论” ,相信自己不可能学好,进而成为“自证预言”注定的受害者。

银行挤兑的例子

一家银行本来运作得好好的, 但不知怎么就开始有谣言说这家银行要倒闭了。 流言越穿越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以为真,开始有人跑到银行把自己的存款提走;进而恐慌开始散布,并且变得真实,更多的人冲进银行提走自己的存款⋯⋯最终,挤兑发生了,银行真的倒闭了。

好事儿很少心想事成, 坏事往往却竟然可以无中生有。

喜悦会使一个人停下行动去享受喜悦,而恐惧却恰恰相反,会引发一个人马上采取行动去避免危险——尽管有的时候事与愿违(不客气地讲,出于恐惧的决策几乎总是事与愿违) 。仅仅告诉自己“我一定能成功”也挺浪费时间的,因为它根本没作用。正确的方法是忘记这件事情,不再花时间去想它——随它去。

如若你一不小心想到了这事儿,那就哼披头士的那首歌: “Let it be” 。哼一会儿,干活去就是了。

在前进的路上时常因为“大脑成型后不可塑论”而放慢脚步,动力大大受挫,进而产生受害者心态,加强自卑感,后儿真的就失败了。但试想世上真的会有绝对擅长之事存在吗?前进的路上本来就是一个遇到困难解决困难的过程,如果遇到困难就暗自叹息早一点做好就好了,那干脆就别走了,搭时光机抽过去的自己一耳光吧。

2. 教育究竟帮助我们多少?

教育实际上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早一天觉悟,就早一天挣脱枷锁,就多一天的自由。自由是有快感的,尤其当你解脱之后,看到身边有无数的人被自己的诅咒所禁锢的时候,那种对别人没有恶意、对自己感到庆幸的快感,将使得你更加珍惜得之不易的自由。

一个中学生六年之内能够掌握的英语词汇是 2500 个左右。于是,一批又一批的孩子,把“熟练掌握 2500 词汇”当作自己的能力上限,按照要求把自己从普通儿童变成了弱智青年。

国内中学的英语教材,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是在强迫中学生完成原本小学三年级就应该完成的任务。直接的后遗症就是大规模的“弱智” (只是在英语方面)。六年之后,再过四年,经过本科教育之后,原本小学三年级就应该完成的任务已经彻底变成了“不可能完成之任务” (Mission Impossible) ,词汇量要求为 4500 的四级考试就已经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是难以获得优良成绩的考试了,更不用说词汇量要求为 6000 的六级考试、8000 的TOEFL/IELTS 考试、15000 的 GRE 考试了。

人傻是被教出来的。

教育这东西,从来都是在失败中发挥作用——成功总是偶然却已经足够。教育的古怪之处在于,如果把学生当作天才去教育,学生几乎肯定不会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把学生当作弱智去教育,那学生肯定会变成弱智。

笑来老师说:“老师的力量是相当有限的。学生之所以最终能够那么优秀,其实更是因为他们之前的积累。我所传授的东西肯定有用,但,其作用也要建立在他们之前积累的基础上。他们那么聪明、那么勤奋,有我存在,他们会成功;没有我存在,会有另外一个人替代我的位置告诉他们那些有用的东西;就算他们运气不好,竟然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有用的东西,以他们的聪明和勤奋,早晚有一天他们自己会想明白⋯⋯所以说,人,还是靠自己比较靠谱。 ”

当被问及新东方存在的意义,以及新东方为什么存在

它的存在本身具有非凡的意义,新东方的存在,在不停地向外散播一个消息:有一个考试叫 TOEFL,很多人去学,很多人去考,也有不少的人获得了高分(至于得到消息的人们是否在这里犯了逻辑错误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哪怕这种错误的逻辑关系都是向外传递的强大的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15)⋯⋯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去学、去考、最终获得高分的人就在身边;而人们看到“甚至还不如自己16”的人去学、去考、最终获得高分的时候,采取行动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换言之, “新东方在某个城市建立分支机构”这个事实本身对学生来讲可能要比“去新东方上课”更有意义、更有影响。

如果你不知道 TOEFL 考试的存在,你甚至没机会去参加那个考试。如果你不认为那是个有可能获得高分的考试, 那你甚至可能根本不会尝试去努力。 仅仅因为你知道了它的存在,你就有可能开始努力;仅仅因为你看到“甚至还不如你的人” (尽管这很可能干脆就是个幻觉)获得了高分,你就没有理由不去努力,最终你也有可能获得高分⋯⋯

不能不接受教育,也不能迷信教育。即使老师讲的东西多么的权威,如果不能在其中得到启发,甚至产生了消极负面作用,甚至于毫无收获,那真的是有些浪费时间,何况“老师”也不见得一定“权威”。要在教育中找到自己,利用教育达成自身的成长,看到未来更多的可能,并选择合适的为之奋斗。这应该也是教育想要达到的目的吧。

3. “潜意识”的力量

观念的力量有时如此庞大,乃至于某个观念上的一点点改变,就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穿透表象深入实质并不像说起来的那么容易。当初打败印第安人的并不是欧洲人的先进军火, 而是欧洲人身上所存在的、 那无论是当时的欧洲人还是印第安人都看不见摸不着的病毒打败了印第安人,使他们成群地病倒、死去,使当时的欧洲人看起来“有如神助”17⋯⋯

所以, 很多的时候问题的实际根源与那显而易见的总是想去甚远。 而观念的力量在我个人身上也有过一次戏剧性的体现。

我一直觉得自己以 28 岁的“高龄”把自己关到一个小屋子里四个月就搞定托福、 GRE 高分是一件值得自吹自擂的事情; 可是这个寒颤之后, 我突然发现我其实特 “傻”特“蠢”——其实我 21 岁的时候,就有机会去考托福、GRE,可当时竟然以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还自以为是地与其他同学一样叫那位同学“牲口”⋯⋯

人就是这样,大道理听多了到最后都听不进去,看得见摸得着的真实例子才会打动他们。

观念的力量很是强大,回首常意识到一点,进步或是现有的水准,基本都是建立于自身驱动力,或是有人引导产生内在驱动力达到。归根到底是来源于内心的动力以及想要达到的明确的目标,促成不存在之物变成现实。

4. 明确的目标,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达到

我们衡量一个目标是否现实,有一个特别简单而又朴实的判断标准——“有没有人成功过?”

如果答案为真,为了确定那不是小概率事件,还可以进一步问“是不是有很多人成功?”如果这次的答案还为真,那么这就是个现实可行的目标。

习得第二语言就是这样一个现实而又可行的目标。

习得第二语言本质上来看,相对于其他任何领域都更多依赖积累,更少依赖天分的学科。

学外语则不同,它是越学越简单的东西,语法知识总有一天可以学完, 单词总有一天不用再背, 而不停地读书, 实际上已经不是在学习英语了,而是在享用工具。

你必须真诚地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这是你能做好的;而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你是正常人。

不可沉湎于幻想之中,邓布利多(小说哈利· 波特中霍格沃滋魔法学校校长)说:“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回到现实中去,客观的衡量目标的可行性,一旦确定就坚定的走下去,成功则是努力后的结果,若是暂时未成功,就是未来成功一次宝贵的积淀。总结教训继续出发。要记得,原地踏步对人毫无好处。

5. 读不准,就不能说了吗?

黄西非常消瘦,戴着副眼镜,一脸木纳。可他一开口只一句话全场已经笑翻。接下来的六分钟里,一个又一个的段子(翻译成中文就失去了味道的美式笑话)当在场观众笑得东倒西歪,数次掌声雷鸣。到了最后,连他的沉默都成了笑料——这可是大师级的表现。

中国学生往往不是不会说英文,也不是不愿说英文,更不是不能说英文,基本上都是不敢说英文。

为什么不敢呢?很多原因。其中有一个是最普遍的,害怕自己的发音不标准。

北京(据说是祖国的心脏,中文的“标准发音”据说以北京话为准)

英语也许是地球上口音最多的语言。在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和北加利福尼亚的口音就已经非常不同,大 抵上相当于在中国山东人之间山西人讲中文的差异。纽约人和底特律人的发音当然也非常不一样。在伦敦,东部和南部的口音差异就已经非常明显。更不消说还有 “苏格兰口音”、“加拿大口音”、“澳大利亚口音”、“新西兰口音”、“印度口音”……

标识(zhì)、绯(fēi)闻、嫉(jí)妒、潜(qián)力、勾(gòu)当、慰藉(jìe)、连累(lěi)、卑鄙(bǐ)、情不自禁(j īn)、人才济(jǐ)济(jǐ)

英语课堂上,老师过分强调“标准发音” ,甚至不惜嘲弄一些“典型” ,其实是在扼杀学生进步的可能,尽管这并非那些老师的本意。

如果发音不“标准”就不可以说英语的话,那爱尔兰人、加拿大人、印度人都不要讲英语了——因为他们用的既不是“标准美音” ,也不是“标准英音” 。

某种意义上,那些发音并不好(更谈不上标准)但是却可以自如表达的人更值得羡慕(比如黄西) ,因为他们早已经上路,而非像大多数人那样“永远”徘徊在起点。

那其实是正常的、自然的、不可避免的。

作为老师,教育产品的一部分,他当然会强调“正确” 、 “准确” 、 “标准”——无论他们自己是否真的“正确” 、 “准确” 、 “标准” 。

一个人做不到的时候,就会装,一直装到自己都信了为止 ——之后就不用装了,因为已经到了“真诚地虚伪”的境界。

如果说习得一项技能有没有通用的方案?那一定就是“用”!刻意追求标准而放慢、停下前进的脚步是不合逻辑的。如果说要进步的话,要看清楚什么是艺术,什么是实用。生而在世要心存理想,更要脚踏实地。

6. 大脑的重塑能力

刚出生的婴儿实际上是“世界公民”(Citizens of the world),他们的大脑有能力处理那 6700 多种语言所用到的大约 6000 种语音中的任何一种。

而大约到了 6 个月的时候,婴儿已经开始对母语更为关注。这个时候,这些婴儿并非是“失去”了语音分辨能力,而是他们的大脑开始发展出一套过滤(filter)机制,能够把那些与母语无关的语音过滤掉,或者,把那些与母语中存在的语音相似的语音归为同一类。 于是, 最终的表现是他们无法分辨某些语音以及某些语音之间的差别了——当然是与母语无关的语音。后文还会提到,大脑需要这样的过滤器还有另外一个理由, 那就是还要把不同的音色的人发出的同一个语音归为一类, 大脑才能不出错地理解语言。

实际上, 每一种语言所使用的语音都是有限的。 瑞典语使用 16 个元音, 英语使用 8 个元音,日语只使用 5 个元音;而中文使用 6 个元音——比日语多了一个,这也能从侧面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学英语的语音要比日本人稍微容易一些。

“语言习得关键期”滥用者最大的谬误在于他们把“语音”等同于“语言”——明摆着是两回事儿的东西竟然分不清楚。

本质上来看,一个人知识越渊博,对他来说习得新概念和新词汇就越容易。

学习一门技能,本质上来看就是大脑中的神经细胞建立连接的过程。

“平台期”只是一种表象, 在此期间大脑并未停止发展, 神经细胞之间新建的连接在不停地被巩固; 如果中断练习,那么大脑就会遵循“不用即废”的原则丢弃那些无用的连接。

改装”自己的语音过滤器绝对是有可能的,甚至连“重建”自己的过滤器都是有可能的。 可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做不到呢?Paul Bach-y-Rita 教授的解释给了我们一个相对清楚的线索,大多数人很少能够坚持六个月以上。

一个正常的人会嘲弄婴儿蹒跚的脚步么?不会。一个正常人会嘲弄残疾人么?不会,

也不应该。那么再看看,有人讲外语发音不标准或者难听却会招致嘲弄,有道理么?有人讲外语一辈子带着口音并且改不过来而招致嘲弄,有道理么?

嘲弄他人是愚蠢的。

如果仅仅因为某个人在某方面比另外一个人更好或者做得更好就可以嘲弄对方的话, 那么, 此人终究也会被其他人嘲弄, 有谁可能在任何方面都比别人更好呢?嘲弄他人对他人来讲永远是破坏性的, 对自己来讲也不可能是建设性的, 因为嘲弄他人本身并不会提高自己的水准, 顶多获得一些快乐的幻觉。

真正文明的人,是不会嘲弄别人的。

凡事做得好的人,也很难去嘲弄他人。因为他们都知道做好一件事情究竟有多难——他们自己亲身经历过。

所以,真的不要意来自他人的嘲弄。如果犯了错,改了就好。如果改不了,只要没有伤害他人就好——其实你根本无法仅仅用带点口音的英语伤人。

对于来自他人的嘲弄,如果你竟然在意了,那就真的让人家得逞了,因为你受伤了,他幸灾乐祸了。

脆弱的家伙就只能自己生气了,或者生自己的气

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 必须保证大量输入, 并且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那样, 起码要持续如此六个月才行。

“是否听懂”在这里并不重要。

要做成一件事情,常常有人第一反应是去用理论衡量其可行性。但遗憾的是,理论虽然是一个很厉害的工具,可有的时候赶不上现实的脚步。如果每一件事情都等到理论验证过后再去实践,套用一句俗话就是“黄花菜都凉透了”。

7. 如果大家讲的是对的,不会只有少数人做了正确事情

“循序渐进”不一定是好策略。我的观察是很多人一旦开始听 VOA SE,没多久就放不下来了——因为“能够完全听懂”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过一段时间转头去听 CNN 或者其他的正常语速的材料,马上就觉得吃力,而后“觉得”自己“基础还不够好” ,于是又退回 VOA SE,转眼许多年过去了,还在听 VOA SE。不要只听标准录音。有一个小技巧,听英语音频的时候不要两只耳朵全都戴上耳机——只用一只耳朵戴耳机。因为自然语音输入和耳机输入是不一样的。

尽管成年之后再学英语(或成年之后才开始好好学英语)的人语音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完美,但是,只要方法的当,尽心尽力,总是可以有很大的改善余地。我个人就是明证。

“严于律己”是好习惯。但是,在尝试着重塑自己的语音之时,则大可“宽于律己” 。

第一原则就是(至少)暂时不必过分追求“标准”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在至少系统地学了两遍之后, 又在其后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不断运用, 才习得这个今天我们回头再看觉得无比简单的东西的。

最好还是能够用手写音标,因为查过字典之后,最好在文本上做个标记,以便将来更容易记得住。这些标记不是写给别人看的,是写给自己看的

学习英式发音及其音标,可以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中文站的 Flash 教程《Guide to English Phonetc Symbols》

学习美式发音及其音标,可以使用爱荷华大学的美国音标在线学习程序《 Phonetics: The Sound of American English》

8. 国际音标

划分音节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能够把单词的发音正确地标记出来以便学习者正确地把它读出来。

一个音节必须有、且只有一个元音。

常见的音节结构有以下几种(以下单词都是单音节单词) :

  1. 元音:a /eɪ/, eye /aɪ/

  2. 辅音+元音:tea /tiː/, bay /beɪ/

  3. 辅音+辅音+元音:fly /flaɪ/, sky /skaɪ/

  4. 元音+辅音:ebb /eb/, odd /ɔd/

  5. 辅音+元音+辅音:beep /biːp/, big /bɪg/

  6. 元音+辅音+辅音:east /iːst/,axe /æks/

  7. 辅音+辅音+元音+辅音:stop /stɔp/, bleed /bliːd/

  8. 辅音+元音+辅音+辅音:last /læst/, lapse /læps/

  9. 辅音+辅音+元音+辅音+辅音:blast /blæst/, frost /frɔːst/

辅助原则很简单:多音节的单词,除了最后一个音节之外,基本上是以上 9 种之中的前 5 种居多。

如果一个单词被强读,那么这个单词中的:

  • 长元音会被读的很清楚,并且足够长,甚至显得更长一些;
  • 双元音会被读的很饱满,并且显得很有弹性;
  • 落在重音上的短元音都会显得更长一些;
  • 重音所在的音节可能带着不同的声调(平调、升调、降调)⋯⋯
  • 重音所在的音节可能带着不同的音高(往往是“高” 、 “中” 、 “低”中的“高” )⋯⋯

如果一个单词被弱读,那么这个单词中的:

  • 长元音会变得短一些(几乎与短元音的长度相当) ;
  • 重音音节会变得与非重音音节一样轻;
  • 很多元音都会发生变化,向/ə/靠拢;
  • 轻辅音/s/、/t/、/k/、/f/之后的元音/ə/可能会直接被省略掉;
  • 整个单词所处的音高往往是“高” 、 “中” 、 “低”之中的“低” ,最多是“中”⋯⋯

大多数助动词、系动词、介词、连词、冠词、代词,都有两种发音形式:强读式、弱读式。

tips 学习的过程中,越是容易的内容往往越容易被学生忽略,进而造成很多人为的困难。 坏习惯一旦养成,就会很难纠正,成为很多人进步的玻璃顶。 朗读是语文教育的最古老、最普及、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训练方式。

9. 学会管理自己的“适应”能力

大脑进化能力最强, 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最强,但也恰恰因为如此,大脑的进化空间却不一定最大。

亚马逊丛林里有一种蝾螈,是科学家们的玩具,因为这种生物适应能力太强了:把它放在没有光线的地方,两天之内它就可能把眼睛退化掉;如果再把它拿到有光线的地方,两天之内它就会长出眼睛; 把它扔到水里它就退化掉肺长出鳃, 把它捞出来放到陆地上它就退化掉鳃长出肺⋯⋯

这种蝾螈的适应能力太强,乃至于亿万年来它根本就没有进化过,因为无需进化,因为环境的变化对它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

我们的大脑适应能力之强大就和这种蝾螈差不多,所以它会最大程度上最快地“用进废退”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不进步”却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我们的大脑会迅速地适应当时的周遭环境——不管那究竟是好还是坏。

英语老师的大脑在迅速进化,因为他在不停地用着它,同时还赚着钱;而学生的大脑在迅速退化,因为他们根本不用它,并且(又一次)花着钱。

柯林斯(Collins)英语词典是英语学习者必备的一部词典。 注意:我所推荐使用的是这部词典电子版的第三版,而非最新的第五版。柯林斯 (Collins) 的第五版除了外观花哨一点之外几乎一无是处,大量原本在第三版相当实用的功能被“砍”掉了。 总是有些软件经过升级之后变得比原来差, 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最 好 玩 的 是 柯 林 斯 (Collins) 第 三 版 中 有 个 未 开 放 的 内 容 , Collins Cobuild English Grammar80的全文电子版。这本书的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也是我最推崇的语法书之一。 (发现这个功能纯属偶然,是某次敲错了键盘却最终找到了宝。

Oxford Collocation Dictionary for Students of English 是一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词典。 Oxford Phrasebuilder Genie 这个软件包含两个重要的词典,一个是《牛津高级词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另外一个则是目前几乎找不到任何其它替代的这本《牛津搭配词典》 (Oxford Collocation Dictionary for Students of English)——国内的书店里,我只在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的四楼看到过有卖这部词典的原版(大约 380 元人民币,含印刷版与 CDROM;另外,一楼有卖“影印版” ,很便宜,几十块钱而已) 。2009 年,这本伟大的词典终于出了第二版:

拥有这个词典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不再必须依赖外教(实际上从来就依赖不上,也靠不住)学习英语了。

语言的所谓“地道”使用,更为关键的是在搭配上——发音、语法等等固然重要,但没有搭配重要。

10. 背单词,可能仅仅是个开始

总有一天,学生会发现“词汇量”实在是最为初级的东西。

不知道什么叫做“double blind test” ( “双盲测试” )的人,并不是因为 double、blind、test 这三个词不认识,而是因为不了解这概念究竟指的是什么

永远是那些能够把概念区分清楚、定义清楚的人才能够想清楚,进而改变整个世界:

  • 伽利略想明白了“运动”和“运动的媒介”是两个概念,应该分别处理,仅此一点本身已经是对现代科学的巨大贡献; - 华盛顿他们一帮人想明白了“三权”是可以分开的,于是造就了今天的美国;
  • 邓小平弄清楚了“政治”与“经济”是可以分开的,于是造就了今天的中国;
  • 有程序员想明白原来“内容”与 “表现形式”是可以分开的,于是, “html”之外分离出来一个“css”——这个互联网都变了⋯⋯

确实有一些词,在一种语言中存在,而在另外一种语言中却不存在。

这种情况下,需要查的是词源、或者干脆找百科,很多的时候已经不是词典的事情了

经常有人说,必须使用英英词典才能准确领会单词的含义。事实上,这种说法的根源只不过是看对了问题却搞错解决方法, 就好像是给病人确诊了脑血栓后却给他做截肢手术一样荒唐。

搭配辞典最为重要,因为词汇与词汇之间的重要差异实际上就表现为搭配的不同(回顾一下中文“编”和“织”这两个字的不同是如何体现在搭配上的) 。

任何语言的词典编纂,某种意义上来看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很多词其实根本不可能用其它词去解释清楚。

英国人在他们的语文课上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教学生所谓“Parsing”的语法分析方法,可是现在却因所谓“现代教育改革” (其实只不过是和过往任何一次该领域中的改革一样 “过大于功”的另外一次“改变”而已)而被弃用

11. 语法学习

林肯没上过几年学,然而却深信上帝给了他一个使命要他完成。

人群中总是有一些人(并非多数)存在这种古怪的直觉,不管他们有没有宗教信仰。比如中文作家王朔就曾经如此写道:“我知道我是有来历的,走在芸芸众生中这种感觉尤为强烈……”我猜这不是王朔在装蛋,他只是很多拥有这种古怪直觉的人之一而已。

语法学习很难看到直接受益。人们大多不喜欢不直接的东西。根源又在于人天生短视。这并不丢人,因为这是基因决定的:

因为短视其实是人类的本性,所以,我们总是不由自主地被它所左右。人们学骑自行车比学语法快,并不仅仅是因为语法更为复杂,还可能更是因为骑自行车很快就能学会,而后就可以马上体会到各种便捷; 而学习语法不仅单调枯燥、 耗时费力, 而且最要命的是总是觉得 “不知道学它究竟有什么用?”

tips:

  • 生活的关键本质就在于其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靠自己的阅读能力、计划执行能力、以及可以慢慢培养出来的耐心。

  • 做替换练习是掌握语法知识的最有效方法。

  • 脑子里需要想的是你丢掉的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而不是,我应该用哪一个时态?

  • 如果你真的做了三遍以上,什么都赚回来了。

  • 他们永远不相信自己所有的问题就出在自己从来都不肯耐心把最基础的东西弄清楚弄明白。

在大多数短期英语培训机构里,英语老师所谓的备课,90%以上的工作只不过是查查词典、翻翻语法书而已。

更多的所谓“老师”能不查就不查词典,能不翻就不翻语法书,因为他们把自己的 90%时间精力放在琢磨如何才能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唱唱歌啊, 跳跳舞啊,讲讲笑话啊什么的。 当然更多的人连这些都做不好, 于是只好吹牛,(并且只能) 往死了吹⋯⋯

如果读者爱惜自己的时间精力( “视金钱如粪土”确实颇有些气势) ,那最好还是靠自己吧。

只有尽早反复通读一本语法书,才可能快速摆脱对老师的依赖,而后做自己的明师。尽管语法知识看起来非常枯燥,但是只要换一种读法,就可能会有很大的改观。

学习外语的真正难点在于母语和外语这两种语言之间的非一一对应之处。

  1. 逐页浏览
  2. 仔细阅读每一个例句 (而那些语法概念能不能完全理解, 能不能一次就记住倒在其次) ;
  3. 判断这个例句的英文表达与中文表达是否相当地“非一一对应”?如果是,则做出标记(要是有“呀,让我用英语表达这个意思,可能说出来的就不是这样了! ”的念头的话,就应该做标记了) ;
  4. 积累到一定数量,就把这类句子摘录出来,做成替换练习模板,反复造句并朗读,直至熟练;
  5. 继续浏览;
  6. 通读一遍之后,如此这般再反复几次⋯⋯

做人可以不老实,学习不老实就非常不划算。

12. 好书要精读

我说, “这种书⋯⋯随便翻翻就行了⋯⋯” 母亲顿了一下,过来把我手中的书拿走,仍在桌子上,一字一顿地说: “随便翻翻就行的书,你看它干吗?浪费时间。 ”

好书,不是翻的,是读的——精读(当然,更为文绉绉一点的叫法是“研读” ) 。

读书一定要慢,因为只有慢读才可能细品。读书与赶路不同,对赶路的人来说,几乎只有终点才意味着一切; 如果赶路的人流连路边的风景或者纠缠沿途的遭遇, 他就可能无法到达终点甚至误入歧途。然而读书却并非如此,如若读书真的是像是赶路一般,那么打开书直接读最后一句话岂不是最好?

好书对一些人来说就好比氧气一般重要。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得知有个叫乔治奥威尔的伟大作者写过一本好书叫《动物农庄101》却便觅不得(那时候这本书是禁书)的极端沮丧。转眼二十年过去,互联网改变了一切。只要读得懂英文102,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得到的好书就根本看不完。

我总是慨叹“Google + Wikipedia + English = Almost Everything” 。

读书的最大惊喜往往来自反复阅读中的“偶然”发现。阅读会刺激思考,思考进而会改变阅读的质量,两者会相辅相成,相生却永不相克。这个过程中几乎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多巴胺的分泌,难怪中国古人说 “书中自有颜如玉” ,外国人说“Reading is better than sex” 。

教育本身就是个太难乃至于难以成功的过程,这个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出错。

这些学生怎么可能在看懂文章的前提下做错这么直观的题目呢?我大约花费了两三年时间才彻底弄清楚所谓的 “读懂了” 其实只不过是这些做错题目的考生的幻觉而已。

13. 为什么会“以为”自己读懂了

人类的大脑有一种特殊且有强大的功能,叫做“模式识别” (Patter Recognization)。

人类太依赖这种能力了,乃至于模式识别还有一种模糊处理的变体,叫做“模式拼接” 。当当我们在处理零散信息的时候, 会不由自主地将它们按照某种之前曾经遇到过的模式拼接起来——并且还总是以一种我们自以为有意义的模式。

他们“觉得看懂了文章” ,实际上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鬼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做对题目?!

真正有效的方法总是非常简单的。

需要两样东西支撑:1)语法知识;2)概念体系。但是,很多人竟然以为只需要单词就够了。

不仅要搞清楚 M2,还要搞清楚M1 和 M2 之间的关系(标识为 R1&2)——这是竟然有很多人从来不做的事情106。

M1 和 M2 之间的关系,大抵上分为两种:

  1. M1 被 M2 支持。这时,M2 往往可能从三个角度之一(或者三个角度组合使用)去解释M1——What?(举例、阐述)Why?(因果、比较、分类、目的) How?(方式、手段、步骤)
  2. M1 与 M2 共同支持另外一个句子。这时,M1 与 M2 之间可能的关系分别是:并列、递进、转折。

在考试中,考生往往遇到的情况是:

  1. M1 未知、M2 已知、R1~2 已知;
  2. M1 已知、M2 未知、R1~2 已知;
  3. M1 已知、M2 已知、R1~2 未知;

不仅要能够概括出第一段的大意(标记为MP1 ) ,然后还要再概括出第二段的大意(标记为 MP2) ,最后还一定要弄清楚二段之间的关系 (标记为 RP1~2) ——这就是更多人坚决不做的事情了——而后又是解方程式了

  1. 挣扎着搞清楚每一句话的确切含义。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查词典,查语法书,甚至去查 Google。 “自己动手”比“花钱让别人替自己干活” (比如,报班上课听讲)在这方面不知道要有效多少倍。
  2. 理解每句话之间、每个段落之间的关系。处理段落还有另外一个任务——概括。
  3. 整理词汇。要知道,读完一篇文章之后,自己动手整理词汇,远比背单词书效率高出许多——可惜,大多数人并不相信。
  4. 反复阅读若干遍。读着读着就可能发现很多第一次读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5. 复述文章。 能够书面或者口头复述刚刚读过的文章, 实际上需要很多综合能力: 记忆力、逻辑能力、转述能力、重新组织能力、再理解能力等等。
  6. 养成相隔若干天后复习的习惯。

其实,无论哪一种考试,拿来真题,如此处理 50 篇左右的文章,就基本上所向披靡了。

14. 真的提高阅读速度

我不相信那种靠改变眼球运动方式提高阅读速度的理论,因为速度的瓶颈根本就不在于“输入方式” ,而在于“理解能力”。

我相信阅读理解速度只能通过积累提高。

各种快速阅读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 它们假定所有的文字都是格式化的——事实上这绝对不可能。只有格式化的数据才能批处理,这是每一个程序员都懂的道理。可问题在于,知识不可能是格式化的,有的简单,有的复杂,有的恰恰因为简单而难以理解并加以应用,而它们之间又相互关联,有着复杂的依存关系。想用一套简单的模式处理所有的数据,这愚昧的痴心妄想。

积累阅读量是提高阅读理解速度唯一方法。 读书多的人读书快。 尽管好像人们更愿意相信这句话的反方向:那是“因为读书快所以才读书多” 。

尽管好像人们更愿意相信这句话的反方向:那是“因为读书快所以才读书多” 。

心理学家 Blachowicz 博士曾经做过的调查结果,可以给我们一个更清楚地解释这个道理的依据: 一个五年级的学生, 如果每天能够做到独立阅读 10 分钟的话, 那么就要比那些不做独立阅读的孩子每年多读 62 万 2 千词⋯⋯

15. 文字可以是人间最美的东西

经常听人们这样说: “我对英语非常感兴趣” ,却很少听到有人这么说: “文字太美了! ”很多人对英语感兴趣,却对母语没兴趣,这只能说明他们不了解文字的意义,只不过是肤浅的实用主义者而已。

人大多都如此, 都想要自己配不上的东西——这是他们的本质,也是他们最终不快乐的根源。

他们把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称之为“追求” ,并且对这个词有着特殊而又浓厚的情感。

肤浅的实用主义者对英语的兴趣, 就好像是一个不懂工程的人对工具的兴趣一样无聊。

最终,语言文字是用来表述、记录、交流思想的。

如果有什么真正美丽或者更加美丽的话,是思想,而不是语言文字本身。美丽的思想,用任何语言表达都美丽,用一种语言表达光芒四射,用另外一种语言表达四射光芒。

Animal Farm 被誉为 20 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作者乔治* 奥威尔(Geroge Orwell113)用他不留情的笔触讲了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寓言故事。

在英格兰有这么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常常酗酒,也不懂得善待农场里的动物们。有一天,主人不在,有一头老猪把大伙召集到谷仓里开了个会。就看它颤颤巍巍爬上台,对台下的动物们说, “I had a dream⋯⋯”还没讲完,农场主就回来了,动物们吓得赶紧散会。第二天,老猪就去世了。可是那天老猪的讲演却深刻而又顽固地留在动物们的脑海里, 尽管大多数的动物并不是很懂老猪说的究竟是什么⋯⋯后来有一天, 有两头猪 (猪是所有动物里智商最高的) ,一头叫 Snowball,另外一头叫 Napoleon,带着大伙起义了,把农场主赶了出去,占领了农场,建立了 Animal Republic⋯农场里还有很多其它动物,比如,无论谁说什么都点头称是的鸭子们,无私奉献自己的蛋的鸡们,充当警察角色的狗们,一匹为首是瞻兢兢业业的低智商的马 Boxer,一个只喜欢花丝带的小母马Mollie,一头什么都看不上愤世嫉俗的老驴 Benjamin,还有一只说话不中听的乌鸦 Moses⋯⋯Animal Republic 有七戒,最后一条是“All animals are equal.”

英语对我来说,不再是要“学”那么简单了,而是要用它获得自由,哪怕仅仅是精神上的自由——再说还有什么比精神上的自由更为宝贵的东西呢?

有一天听 Randy Pausch 博士在他的“The Last Lecture”中说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for a reason. They’re not there to keep us out.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to give us a chance to show how badly we want something⋯”——瞬间,热泪盈眶。

忽然想起一个老掉牙的小故事: 老鼠妈妈带着一群小老鼠散步, 竟然迎面遇到一只小花猫。 小花猫本能地要从上来抓上几只小老鼠。结果,老鼠妈妈临危不乱,对着小花猫“汪、汪、汪! ”地大叫起来。小花猫吓坏了,扭头就跑。等小花猫跑远了,老鼠妈妈回头淡淡地对孩子们说: “看,这就是懂一门外语的好处! ”

人类正是因为有了文字才与其它物种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而阅读, 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类来说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16. 简单的学习方法

所有的人获取知识的最为基础的手段就是通过“体验” 。

比“体验”再高级一点的获取知识的手段,就是“试错” (Trial and error) 。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一次在朋友家聚会的时候,曾令所有的人大吃一惊。她为了证明自己会烧菜,说要给大家烧个宫保鸡丁吃。大家当然非常高兴。几分钟后,厨房里传出一声尖叫,大家蜂拥而去,发现她把手指含在嘴里,眼里含着泪呻吟。我们都很奇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才弄明白,她把油倒进锅里,然后点燃煤气灶。过了一会儿,搞不清楚锅里的油是否已经开了,于是就伸出一个手指探进去试了试⋯⋯ 我猜, 我的这位同学这辈子都不会再用手指伸到油锅里去试探油是否已经开了。 这就是试错,试过之后,知道错了,然后就不再犯错了。当然,也许在试过之后,发现不仅没错,还很正确,那么就多了一个新的知识。

试错”是如此重要,乃至于所谓的“教育”在最古老的年代,是要靠鞭子的——做对了,吝于奖励,但是做错了,就要加以惩罚。到今天,还是有很多的父母,依然把惩罚当作主要的教育手段之一。

在“试错”这个手段的基础上,另外一个“聪明”一点的,也重要得多的获取知识的方式是通过“观察” 。

刚才提到的那位女同学把手指烫坏了之后,屋子里的另外一个女同学喃喃地说, “哦,原来是不可以用手指头的哦⋯⋯”大家又愣了一下,终于开始哄堂大笑,连刚刚那被烫到得女生都开始忍不住了。

于是, “阅读”就成了获取知识的更加重要的手段,当然也是相对更加需要心智能力的手段。

17. 传递信息,当代的信息,有用的信息

Terry Burnham 和 Jay Phelan 在 MEAN GENE 一书中提到, 啄木鸟可以本能地采用最优算法获取食物——而一个 MIT 的数学博士面对同样的问题却不见得可以迅速解决;而啄木鸟的小脑袋在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情况下,是如何得到结果的呢?答案是:通过基因遗传。

文字的出现,使人类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文字的出现,使得人类的经验积累不再仅仅依赖基因遗传。人类开始使用文字记录并积累信息、获得知识、传播经验⋯⋯信息爆炸使得我们处于人类史上进步最为惊人的时代,日新月异这个词已经不够——用“分新秒异”都并不过分。

小说《西游记》生动地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文字传播极为困难的时代,获取知识有多么地辛苦。

只要拥有足够的阅读能力,任何人都可以获得过去难以获得的“博士”级的知识。

英文目前又是地球上文库信息量最大最高质的文字,而 Wikipedia 的出现,又进一步强化了英语在这方面的地位。

尽管有些时候,部分英文书籍有相应的中译版,但,读译本有时很令人头痛,令人不痛快,因为 1) 译文质量差;2) 译文也许经过裁剪 (censorship);3) 译文也必然来得太晚

也许有些人认为读译文更省时间,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习得第二语言才是真正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的方法。

习得第二语言根本没有那些失败者想像得那么难,相反可能很简单。 那些人之所以觉得“那么难” ,其实无非是因为他们在这方面没有成功过而已。

做得好的人也知道难,并且真的知道真的有多难,但他们好像并不怕难。其实也对,想想看吧,做什么事不难呢?怕又有什么用呢?

这个有形有款的老头是 Umberto Eco118教授,一位意大利学者,也许是当今世界最博学的人之一(对了,他还是邦德的粉丝) 。他最有形有款的事情是他拥有一个藏书多达三万册的私人图书馆——以他的渊博,选书也肯定一流,所以那可是三万本精品呢。

他最看不起问他“哇!Umberto Eco,这么多的书里你究竟读过多少本?”的人——因为,他认为藏书并非为了显摆自己的身份,并且,更深刻的是,他认为没读过的书要比读过的书更加重要,更具不可估量的价值。

他认为没读过的书要比读过的书更加重要,更具不可估量的价值。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读书本质上来看是很奢侈的爱好,如果考虑时间精力成本的话,读书比吸毒昂贵多了——另外一方面, 吸毒会严重缩短寿命, 而读书基本上不会有这样的副作用,于是,读书的累计成本无疑要比吸毒高出不只一个量级 。

然而,互联网改变了一切。以下我将告诉读者一个为自己建一个电子图书馆的方法。读者只需要一台电脑(两三千块钱而已的成本) ,有互联网连接,就可以拥有一个无限容量的私人图书馆,占地小,花钱少,成本低,效率高——因为是藏电子书,所以还可以全文检索,这可是马致远、 周永年也好, Pierre Daniel Huet 也罢, 不敢想象、 不曾体会的好处。

爆炸的更可能是垃圾信息而已

互联网的出现, 某种意义上只是加快了信息流动的速度而已,在有效信息创造方面的提升尽管很明显但效用从目前来看却依然有限。

最著名的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作者,但,总体上来看,他还是最靠谱一些。

这是个非常诡异的现象:市面上关于英语口语的书籍多如牛毛,但作为读者,总是觉得无论哪一本买回来之后都并没有什么用处。

没有任何一本口语书籍是针对你写的——它们都是针对大众写的, 否则, 书就只能卖给你一个人;如若真的如此,那书根本就印不出来,没有哪一个出版社愿意出版。

18. 每个人都不一样

随着岁数的增加,每个人的内涵会慢慢积累出巨大的差异,于是,人们之间各自“想要说的话” 都大不相同。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 在真实的对话场景里, 人们往往回避 “重复别人的话”——既然别人已经说过,自己又何必再啰嗦?与此同时,随着岁数的增长,每个人的思考方式都会衍生出独特之处,乃至于即便用同样的开场白,几句话过后,就会蔓延到与其他人完全不一样的方向。

很多的时候,你所面临的困境并非来自于“你太笨了” ,而很可能恰恰相反,竟然是来自于“你实在是不笨” !

大多数人尽管“学”了许多年,依然不能开口讲英语的最根本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不会说” ,更可能是因为“他们没什么话可说” 。

现在我认为学生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这个,更重要的是他们“没什么话可说” (WHAT)

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幸福的年代,在这个年代,我们不见得一定要身边有个老外, 才能保证我们所写的一定是地道的──我们有 “搭配词典” , 我们有 Google,我们有 Wikipedia,我们需要的是更多一点的耐心。

19. 关于写作

作文自查列表 检查自己的作文也好,帮别人检查也好,以下的列表非常有帮助,因为它罗列了几乎所有人们最常犯的错误:

  1. 单词拼写错误:未按照单词的正确拼写方式书写单词,但不包括由于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差异所带来的单词拼写差异。
  2. 名词单复数形式错误:错误地使用了名词的数,包括:使用了不可数名词的“复数”形式,使用了集合名词的“复数”形式,在应该使用复数的地方使用了单数名词(或反之)等。
  3. 单数可数名词未受限定: 句子中出现的单数可数名词之前没有使用限定词, 包括冠词、不定代词、指示代词、名词或代词所有格、数词与某些形容词性的物主代词。
  4. 词性错误:在选择词汇的过程中忽略了英文词性的特性,仅按照含义来使用词汇,从而发生了词性使用错误的现象。
  5. 修饰关系错误:违反了词汇修饰的规则,采用了不恰当的修饰关系。包括用形容词修饰动词、形容词修饰形容词,副词修饰名词等。
  6. 搭配错误:句子中出现了不合适的词汇修饰、限制、说明现象,或者错误地使用了固有的词汇搭配形式。
  7. 词序错误:未使用正确的、符合习惯的表述语序来对内容进行陈述。其中包括修饰词顺序错误,该倒装时没有倒装等。
  8. 非谓语动词使用错误:错误地使用了现在分词、过去分词、或动词的不定式。其中包括:
  9. 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误用: 作者没有保证逻辑主语与分词的一致性, 即当逻辑主语发出动作时使用了过去分词,而在承受动作或状态时使用了现在分词。
  10. 不定式与动名词误用:动名词表达的是“状态,性质,心境,抽象,经常性,已发生的” ;不定式表达的是“目的,结果,原因,具体,一次性,将发生的” 。
  11. 介词误用:错误地使用了介词。
  12. 连词误用:错误地使用了连词。
  13. 关系代词误用:在定语从句中错误地使用了关系代词。
  14. 冠词误用:没有分清楚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的区别,或对两个不定冠词的用法不清楚而错误的使用了冠词。
  15. 代词误用或指代不明:作者使用的代词的数或者性与名词不匹配,或者读者无法直接判断作者使用的代词所指代的对象。
  16. 句子不完整:句子中某成分,尤其是构成句子的主干成分残缺。
  17. 主谓不一致: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在”数”上不满足一致关系。
  18. 违反主句专一原则:当一个句子由多个分句组成非简单句时,作者没有确保有且仅有一个主句,即所有从句必须有连词、关系代词或者分号等引导或隔离,但必须保证有唯一的主句。 犯此类错误的句子叫做” 流水句 (run-on sentences) ” 或” 逗号拼凑句 (comma splice) ” 。
  19. 比较句错误:包括作者在比较句中的比较主体不一致,即在一个比较句中,作者所引入的两个比较对象不具备同样的本质和属性,即”不可比” ,或比较级使用错误等。
  20. 并列主体不一致:在并列成分中,作者没有做到并列双方在结构、功能、性质方面完全对等。
  21. 时态错误:句子谓语动词所使用的时态与句子所在的上下文环境不一致。
  22. 语态错误:句子谓语动词所使用的语态(主动/被动)与主语不一致。 23. 语气错误:句子没有根据上下文采用正确的实语气或虚拟语气。
  23. 不符合英语习惯用法:句子或词等满足语法规则,但是不符合英美国家的母语使用者的表述习惯。

事实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绝大多数中国学生所犯的错误大部分是两种错误, 单复数问题,以及时态问题——因为中文的名词是不分单复数的, 中文的动词是没有时态的。 这两个错误剔除掉之后,相当于解决了大多数的问题。

除了这两个问题之外,所需要注意的是“一致关系” :主谓一致、主句从句时态一致、非谓语动词与逻辑主语主动被动关系一致、代词指代一致、并列成分结构一致⋯⋯“一致关系”非常重要,即便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常常犯此类错误(SAT 语法考试中考点几乎只有一个,就是“一致关系” ) 。避免错误的另外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勤查参考书,而这无论对谁都是一样的——词典和语法书。

有几本书,建议所有想获得正确思考能力,进而表达清晰的人阅读(在 Gigapedia 都可以找得到) 。 l Thought and Knowledge: An Introduction to Critical Thinking 4th edition, by Diane F. Halpern l Thinking and Deciding, 4th edition, by Jonathan Baron l Argumentation: The Study of Effective Reasoning by Zarefsky David (Audiobook) l Craft of Research, by Wayne C. Booth, Gregory G. Colomb, Joseph M. Williams l Good Reasoning Matters!: A Constructive Approach to Critical Thinking 3rd edition, by Leo A. Groarke, Christopher W. Tindale 另外,还有三本关于文风(Style)的书籍也一定要看: l A Plain English Handbook (1998), from Security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Prefaced by Warren E. Buffett (http://www.plainlanguage.gov) l 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 by Stephen King (with audiobook) l Style: Toward Clarity and Grace by Joseph M. Williams 另外,还有一个 TTC (The Teaching Company)的视频教程,是我所见过最好的写作课程:Building Great Sentences,在 Google 上搜索“building great sentences torrent” ,就可以找到它的 BitTorrent 种子下载链接⋯⋯

20. 有效地学习手段

几乎所有真正有效的学习手段都是简单、廉价、往往并不直接但却真正有效的。格外值得推崇的英语学习手段除了之前讲解过的“跟读/朗读”与“查词典” 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复述” 。

应该把“复述”变成习惯(事实上不论是母语还是外语都应该如此自我训练) 。读过一篇好文章,就要尝试着复述一遍;看过一个好电影,也要尝试着复述一遍;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还要尝试着复述⋯⋯

  • 做事最怕眼高手低

  • 其实连哑巴英语都并不那么坏

  • 速成绝不可能

  • 真的学了那么多年吗?那么多年里真的学了吗?

不问倒罢了,一旦正视这个问题,就知道过往许多年里的所谓“学”相当禁不住推敲。

研究者 Hayes, Bloom 的研究表明,在几乎所有的各种领域,大约要十年才能培养出专业技能。这些领域包括下西洋棋、音乐作曲、绘画、钢琴、游泳、网球,及神经心理学和数学拓扑学。 似乎没有真正的捷径--即便是莫扎特在四岁就展露出音乐天才, 在他写出世界级的音乐之前仍然用了超过十三年的时间。

披头士乐团似乎是在 1964 的 Ed Sullivan 剧场表演突然地火起来并成为第一乐队的。 但其实他们从 1957 年开始, 就在利物浦、 汉堡等地的小型俱乐部表演。虽然他们很早就显现强大的吸引力,但他们决定性的成功作品 Sgt Pepper 也到 1967 年才发行。Samuel Johnson 则认为或许还不止十年才行,他说:任何领域的卓越成就都必须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取得; 稍微低一点的代价都是换不到的。Chaucer 则感叹道: “生命如此短促,学习技艺却要这么地长”130

  • 请格外注意“持续”两个字。

  •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 干脆别学了,直接用罢。

  • 别怕。

把母语修炼得更好,外语才可能学得好用得棒。

像那些中文系的学生一样,常常要从文章中挑出一两个精彩的句子,揣摩作者的立意、用意、选词技巧,甚至韵律的把握,而后反复诵读。潜移默化地提高自己的母语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一个人的思考能力,很大程度上受他语言文字理解能力、应用能力的局限。

结语

李笑来老师这本《人人都能用英语》像是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可以这样子做事情,原来可以这样子学习,原来不得法的原因是因为最简单的事情没有做好。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注意两件事情:

  1. 做好小事情
  2. 学了这么久都没有效果,那就干脆别学了,直接用吧,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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